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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家西院放了个爆竹,火药里加了点核废料,钦天监昨晚给我发了个信息,让我这几天少出门遛弯。作为天子,上天早就下了旨意。要打个雷,振动一下京城。这不,响啦,有人说炸药库爆炸,胡说。霎间,有的宫女,太监震飞了衣服,抬轿的没了顶子,死了百十人,这都是小事,发生的时间,正是上朝的时辰。你看到小孩子朝下水道井盖里,扔爆竹的视频吗!前后几个井盖子共同飞起落下,就是这么回事。也就是可燃气体发生爆炸,据丫头回来说:天启6年4月27日午后,云气似旗,形如刀,光彩先是白色,变红紫,阴历5月初3,当时叫厚载门,现在叫地安门,火神庙红球滚出,前门城楼上,数千萤火飞舞,象滚动的车轮,因此,3百多年前,发生在王恭厂俯近的大响雷,是几天前,发生的地震,引发地壳变动,地下沼气飘出地面,遇火爆炸,冲击波炸飞一尊上千斤的石狮子,2万多子民灰飞烟灭,和光同尘。唉,天启不幸啊。
这个问题提的好啊!
把我这个七零后瞬间就拉回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儿时在老家过年的场景也浮现在眼前,尤其是在春节即将来临,思乡越来越浓之时。
对于很多出生于农村的七零后来说,过年和鞭炮必然是联系在一起的。过年就是穿新衣,贴春联,吃饺子,放鞭炮,拜大年等儿时集合。那时最想干什么?最想过年!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热闹!
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孩子们来说,雾霾之前的过年期间,还是放鞭炮的。十几年前,每年年前,我都会买不少大鞭炮、小鞭炮和小孩子点的各种小烟花小玩意。
那时城市的街头,也都会有相对固定的鞭炮销售点。一临近过年,就会支起来。红红的鞭炮,大挂小挂,各式各样的烟火礼花等摆满了。
一般来说,过了农历腊月二十,就会有年味,二十四是“小年”,也会有放鞭炮。年味就浓起来。俗话说闻到年味了!
等到了年三十晚上吃饺子前和大年初一早上,那必须要放一挂大鞭炮。放鞭炮时候就带上儿子。等他大点时就让他点火。
鞭炮响过,满地红衣,空气中浓浓的鞭炮火药味,好极了!儿子会拿着小鞭炮找小朋友们玩儿,这扔一个那儿扔一个!小区里的小孩子们也是出来放,熙熙攘攘,很热闹!
雾霾来了!
一切都没有了!国家严令禁止春节放鞭炮!因为污染空气啊!在城市过年,真的几乎看不到了!那些卖了好多年的街头鞭炮点一下就消失了!
国家禁止,放鞭炮非法!没有人敢公开销售,老百姓买不到,自然也就放不了!小烟火礼花也找不到,小孩子们还怎么放呢?
即便是在农村,虽然不像城市管得严,但现在的小孩放炮的兴趣跟过去也无法相比了。究其原因,是现在的生活节奏加快了吧。人们对于传统的民俗和文化不再像过去那么在意和发自内心喜欢和参与。电视,网络手机,游戏,等等这些现代东西占据了很多小孩儿的大脑和时间。有时间还想打打游戏呢,那还像过去那样拿一挂父亲给买的鞭炮,兴高采烈的满大街放着玩儿呢?
所以啊,不得不感叹现在的过年,真的少了很多过去的年味和乐趣!鞭炮辞旧迎新,鞭炮可以驱邪匡正,可以寓意红红火火,也可以营造节日氛围。遗憾的是,现在真的不是过去了。放鞭炮的小孩子们也是越来越少了。
其实很简单呢,我们姑且把所有没结婚的但还有孩子玩心的都算在里面,来系统的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90后全都长大了,小时候在农村里,90后应该还算是玩鞭炮玩的比较多的,现在这群人不是结婚后有孩子了,就是没结婚天天和手机玩在一块呢……这个也是个>征象/p>
第二,零零后也大了,要么在学习,过年期间十几岁的孩子很少自己一个人玩鞭炮的啊,肯定是成群结队的玩,但是比他年纪小的孩子们实在是太金贵了,大部分是80后的独生子女,在城里生活的,想玩但是被告诫危险,不给玩,在农村里生活的,家长也不一定给小孩子钱去买鞭炮,不如给个手机让他安安静静一天,多好!没有危险,不会炸着人,不会着火。
最后,不知道其他城市怎么样啊,我所在的城市已经全面禁这些了,说安全隐患大,过年也不给放烟花爆竹了,每年的年味越来越淡,这是个事实,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告诉自己子女什么是年呢?
谢谢>约请/p>
我觉得首先现在孩子们的娱乐项目很丰富了,不觉得放鞭炮多好玩儿了。
其次,很多家长从安全考虑也不会让孩子玩儿。
第三,现在城市里都禁放烟花爆竹,没有卖的,自然就没有人放了。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但是对于80后的我们,如果过年连个鞭炮声都没有,真的感觉不到年味儿了。所以幸亏春节在农村过,还可以尽情的放鞭炮,爆竹声声辞旧岁,随着一阵阵鞭炮声,饺子上桌了,小辈儿拜年的吉祥话也来了,长辈儿的红包也准备好了,一家人团团圆圆热热闹闹,这才是原汁原味儿的中国年!
我认为合理。公司提供专门场地,并没有一刀切禁止,说明还是人性化管理,既然规定了大家就都要服从,在公司未规定的其他地方抽烟被发现说明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利做出处罚。我如果是领导肯定开除这个员工,其一知法犯法,其二有侥幸心理认为可能不被发现,其三没有铁证可能会死不认账,有这三种特性不适合和我公事!
关于在公司抽烟这个话题是很多员工都会遇到的,基本上工厂型的企业,都是严禁在厂房内部抽烟的。因此很多企业会在厂房外部设立抽烟区,厂房其他区域就属于禁烟区。
那么如果员工在非抽烟区抽烟,被公司查到,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如果是高危行业,比如危化品的公司,是严禁吸烟的,更不可能存在抽烟区。
二、如果是一般企业,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上要对抽烟被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规定。
三、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
四、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五、公司要有员工抽烟的充分证据,并且取证方式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公司的处理方式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对于员工在非吸烟抽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从员工的角度来说,如果确认公司有这样的规定,那就不要明知故犯了!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公司提供专门吸烟区,并且有明确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要被开除处理的,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制度合理,它就应该被支持
许多人认为公司不能随便开除员工,这本身没错。但是公司与员工是因为一纸劳动合同在一起的,上班期间或者未结束自己工作之前,都相当于公司付给你工资,而你按照公司的要求做事。在你签署劳动合同时,就代表你接收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制度为无物,当然要开除你!顺便说一句,这样的情况被开除,去劳动仲裁也不会有结果!
在非吸烟区吸烟,本身就是一种没有纪律,没有安全意识的>举动/strong>
关于没有纪律很简单,没按照要求做就是不遵守厂纪厂规。但是更严重的是没有安全意识,这种麻痹大意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灭顶之灾!吸烟引起的火灾数不胜数,谁能保证自己吸烟一定不会引起火灾。如果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碰到消防检查的话,可能会面临停业整顿;如果碰到第三方审核,基本上这一项就挂了!这么严重的行为,你说公司有什么理由不开除?
答主所在公司曾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员工违规躲在非吸烟区域的一个角落吸烟,更过分的是他吸完烟以后烟头不灭,还给丢到了下水道里。结果,烟头引起沼气爆炸,下水道井盖被炸飞,把这位员工手臂砸成了6级伤残。这算是自作自受吗?
所以,职场当中许多朋友认为一些规矩小题大作,好像公司专门欺负人一般。其实不然,这些规矩都是其他公司的教训总结罢了!小事引大祸,这种案例数不胜数,在公司非吸烟区吸烟,更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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